全省各艺术培训机构、老师:
2016年11月9日是我国第26个消防宣传日,主题是“消除火灾隐患、共建平安社区”。艺术培训机构是少年儿童高度密集场所,冬季又是火灾高发季节。预防火灾,不仅是各级组织与消防部门的责任,更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共同责任。为了切实做好艺术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,彻底清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,提高每位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,构建平安和谐的教学环境,特向全省艺术培训机构、老师、员工提出以下倡议:
一、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,强化消防意识,做到人人了解、参与、支持、重视消防工作。
二、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活动,认真学习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,使“隐患险于明火,防范胜于救灾,责任重于泰山”的消防观念深入人心。
三、以实际行动做消防安全的实践者,严格遵守《消防法》及各艺术培训机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。坚决杜绝私接乱接电线行为,不在宿舍、教室、办公室等场所使用电热毯、电热宝、电暖气、电褥子、热得快、电吹风等大功率违规电器,不要使用劣质的接线板、插座。不要在房间无人的情况下插着充电器、开着电脑,为笔记本电脑、手机充电。下班离开办公室、教室、宿舍无人时应及时关闭各类电器的电源。
四、爱护各种消防设施,不擅自挪用、拆除消防器材,埋压、圈占消火栓,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。发现其他火灾隐患,要及时劝阻、制止。
五、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,遇到火灾时要沉着、冷静,不要慌乱,不要贪恋财物,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逃生避险或等待救援。如遇火情,请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。
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隐患,多一份关注就会少一份危险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消除隐患、杜绝火灾, 共同维护和建设一个安全、和谐的教学环境。
云南省青少年音乐艺术协会党委 2016年11月8日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