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党建工作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、典型带动作用,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《关于深化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提升行动的通知》(云组通[2017]23号)和《关于印发<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(试行)>等9个标准的通知》(云组发[2017]14号)要求,经中共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委员会、中共云南省民政厅直属单位委员会研究决定,在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。
2017年12月1日上午九点,在省民政厅六号楼会议室召开了组织工作布置会。厅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赵晶同志、副书记高月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,与会的除了厅党委相关人员还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。
赵晶副书记指出:今后,党组织的建设活动要和行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,体现行业工作特色,抓准工作结合点,以点带面,注重抓典型案例;另外,要注意保留相关工作台账,提高标准化建设,同时也要大力进行全方位的宣传,将党组织和协会的行政业务推上一个新台阶!
高月副书记就各项具体工作条款进行了具体和详细的解读,使与会人员对今后的各项建设达标工作做到了心中有数,手中有准。
立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,在经过深入具体考察的基础上,首批省级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单位共确定14家,涉及范围包括艺术、建筑、水利、农林、商贸、汽车、环保、基金会、社区服务业等多个行业。
具体入选确认单位分别为:云南省青少年音乐艺术协会党委、云南省厨房设备行业协会党支部、云南省泛亚特色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党支部、云南省咖啡行业协会党支部、云南省矿物油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协会党支部、云南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党支部、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党支部、云南省亚联国际舞蹈艺术协会党支部、云南省智慧城市集成服务商协会党支部、云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党支部、云南爱心鸟失独家庭关爱中心党支部、云南连心社区照顾服务中心党支部、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党支部、云南三益文化国防基金会党支部。
云南省青少年音乐艺术协会党委书记、会长石校昆同志及秘书长杨朝明同志出席会议,认真学习聆听了相关领导的讲话和工作部署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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